由于室內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日益顯著,各國政府、研究機構和廣大研究人員,針對室內環境開展了多方面的研究和探索,開展了室內環境與人體健康的影響、室內空氣品質與控制方面的廣泛研究。
室內空氣品質定義及其發展歷程
1.室內空氣品質(IAQ)
室內空氣品質,是指在某個具體的環境內,空氣中某些要素對人們生活、工作的適宜程度,它反映了人們的具體要求而形成的一種概念。如何評價室內環境質量是目前為人們所關心的主要問題之一。它包括室內空氣的溫度、濕度、空氣新鮮度和潔凈度等情況。
由于室內空氣品質與每個人息息相關,這使得人們開始深入研究和探討室內空氣質量對人類健康的影響,污染物及其來源以及可行的解決途徑等。于是,在一些西方國家研究室內環境的學者就提出了“室內空氣品質(IAQ)”學說,IAQ是近10年國際環保界最關注的課題之一。
2.室內空氣品質定義的發展與不同解釋
室內空氣品質定義在近20年中經歷了許多變化。最初,人們把室內空氣品質幾乎完全等價為一系列污染物濃度指標。近年來,人們認識到這種純客觀的定義不能涵蓋室內空氣品質的內容。
影響較大的是在1989年國際室內空氣品質討論會上,丹麥的Fang“教授提出了一種空氣品質的主觀判斷標準:空氣品質反映了人們的滿意程度。如果人們對空氣滿意,就是高品質;反之,就是低品質。英國的CIBS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Building Services Engineers)認為:如果室內少于50%的人能察覺到任何氣味,少于20%的人感覺不舒服,少于lo%的人感覺到黏膜刺激,并且少于5%的人在不足2%的時間內感到煩躁,則可認為此時的室內空氣品質是可接受的。這兩種定義的共同點是都將室內空氣品質完全變成了人們的主觀感受。這種簡單和直觀的評價,成為國際上對室內空氣品質評價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