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超標導致頻繁生病
市民章先生在入住了出租房之后,不到一個月內就頻繁生病,癥狀包括了咳嗽、感冒、咽喉痛等,經過檢查之后,醫生斷定為呼吸道感染,不久之后同時搬進去的章先生的女友也頻繁發燒發熱,并且還有嘔吐腹瀉的癥狀。
章先生意識到自己與女友的病情過于巧合了,懷疑可能與自己新搬進去的房子有關,所以找來了一家專業的室內空氣檢測機構,檢測結果發現廚房甲醛超標1.2倍,而臥室的甲醛超標居然高達2.6倍,已經大大超出了人可以居住的環境標準。一段時間之后章先生再次找來了溫州的一家室內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發現依舊存在超標情況,無奈之下,章先生與女友只好暫時搬離出租房,找到房東協商退款。
報告面前房東拒絕賠償
就算是有報告,房東仍然是不愿意退換房款,更別說賠償損失了,兩方協商不了,無奈之下章先生到法院起訴了房東王先生,要求解除租賃合同以及退換租金,并賠償中介費、醫療費以及檢測費等費用。
但是王先生稱,可以退還未到期的房租,但是對于章先生以及其女友的病情,他認為與自己的出租房的室內空氣環境沒有必然聯系,另外章先生所出具的室內空氣檢測報告也有待商榷,因為這間房子并非是新房,之前對外出租的時候從沒出現類似的情況,而且室內空氣污染的狀況可以有很多因素影響,章先生也不能提供室內空氣污染是導致其生病的***原因,只是根據證據的高度蓋然性原則,法院認為房東王先生提供的涉案房屋不能夠滿足承租人的居住需求。
雙方擔責租賃維權提醒
最后法院判決王先生返還章先生未到期的租金以及押金,兩邊各自承擔兩次的檢測費用。
在這里提醒,在出租人提供房屋的時候,房屋的狀況應該是要滿足一般承租人的要求的,這個要求包括了室內空氣質量,也就是說,如果入住之前做好防范,在訂立房屋租賃協議的時候就約定滿足承租人包括室內空氣質量以及室內甲醛治理在內的居住需求,就可以***限度地防止損失。